广东理工学院保卫处校警队请假制度

作者:bwc 时间:2021年09月06日 00:00 点击数:

一、校卫队员每月享有4天的休假。休假不扣工资,轮休时间由校卫队分队领导统一安排;

二、校卫队员请事假,要事前写请假条,2天以内由分队领导批准,4天以内由处分管领导批准,4天以上由处长批准;

三、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者,一律作旷工处理;

四、凡被批准休假的队员要按时归队,不准以任何理由推迟,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的,要按请假的审批权限按实际情况报领导批准,否则一律按旷工论处;

五、请病假者一律要有学校或县一级医院证明,才能休假。病假20天以内者不扣工资,超过20天以上者,扣发或停发工资,病假超过一个月者作辞退处理;

六、校卫队员因工受伤请假,根据实际情况,经处领导同意可以照发工资。

保卫处

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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