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理工学院防火检查制度

作者:bwc 时间:2021年09月06日 00:00 点击数:

一、防火检查人员由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单位保安人员担任。

二、各部门防火检查应每天进行一次,单位防火检查应每周进行一次。

三、防火检查内容应当包括:

1、消防车通道、消防水源情况;

2、安全疏散通道、楼梯,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、应急照明情况;

3、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;

4、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;

5、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;

6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、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;

7、用火、用电有无违章情况;

8、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;

9、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;

10、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;

11、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防火、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;

12、楼板、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;

13、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。

四、防火检查时应填写《防火检查记录表》,并存档备查。

广东理工学院保卫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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