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理工学院防火检查制度
作者:bwc 时间:2021年09月06日 00:00 点击数:
一、防火检查人员由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单位保安人员担任。
二、各部门防火检查应每天进行一次,单位防火检查应每周进行一次。
三、防火检查内容应当包括:
1、消防车通道、消防水源情况;
2、安全疏散通道、楼梯,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、应急照明情况;
3、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;
4、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;
5、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;
6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、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;
7、用火、用电有无违章情况;
8、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;
9、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;
10、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;
11、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防火、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;
12、楼板、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;
13、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。
四、防火检查时应填写《防火检查记录表》,并存档备查。
广东理工学院保卫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