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生户口迁移到校所需资料及要求
作者:bwc 时间:2019年10月23日 00:00 点击数:
一、准备资料:
1、户口迁移证原件(户籍地派出所开具)
2、申请书(保卫处现场填写)
3、入户(迁移)审批表(保卫处现场填写)
4、在校证明(保卫处统一代办)
5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
6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
7、(广东.肇庆)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(照相馆照相领取)
8、学生证
二、办理流程:
1、提交资料。将上述资料交至学校保卫处审核,登记《户籍迁入登记表》,其中1-6项填写后按顺序用回形针扣好,由保卫处收集、提交南岸派出所审核。
2、办理新身份证。待相关资料审核完毕,通知学生持身份证原件(或户口本)、录取通知书原件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(相片)前往南岸派出所办理新身份证。
3、保卫处办公地点、联系电话:高要校区行政楼102,鼎湖校区行政楼104,0758-8387230
4、派出所地址、联系电话:高要区南岸街道文峰路8号,0758-8351875
三、填写规范资料:
1、户口迁移证原件:不用另外填写内容
2、申请书:参照样板填写,所有签名处要捺右手大拇指印,样板见下图或纸质。
3、入户(迁移)审批表:参照样板填写,所有签名处要捺右手大拇指印,样板见下图或纸质。
4、在校证明:保卫处统一代办。
5、身份证复印件(或本人户口页复印件):右下角蓝色印章处填写“户口迁移、姓名、日期”。
6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:右下角蓝色印章处填写“户口迁移、姓名、日期”)(因办理需要,报到校区统一为高要)
四、其它要求:
1、学生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、有效。
2、原则上只允许新生(普通全日制)办理户口迁入。
3、派出所出具的常住人口登记卡按年份、分类编号保管。
4、建立微信群,方便相关事宜通知。
附资料样板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