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理工学院防火公约

作者:bwc 时间:2021年09月06日 00:00 点击数:

为加强校园消防工作,减少火灾危害,保护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,我院制定本公约。望我院师生自觉遵守,并共同监督执行。

一、自觉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有关消防法律、法规,积极参加学校消防活动,认真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。

二、建立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,定期对我院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,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消除。

三、确保学生宿舍、教室、图书馆、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按要求配备消防设备设施。

四、爱护消防设施,不损坏、圈占、阻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,定期维护走廊安全疏散标志、事故照明等设备。不占用、封堵走廊,不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、停放车辆、闭锁出口,保持疏散通道畅通。

五、校园内不私拉电线,不超负荷用电,不在学生宿舍区使用大功率电器,不用铜丝、铁丝等代替保险丝,及时更换老化线路。

六、按操作流程正确使用电器设备,及时关闭饮水机、电吹风等用电器开关,离开宿舍要切断电源。

七、不在宿舍使用明火,不躺在床上抽烟,不乱扔烟头。

八、不擅自携带易燃、易爆物品进入学校,教育和看护好小孩,不要玩火,不在校园燃放烟花爆竹。

九、如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,并迅速组织扑救和疏散。

地址: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城区祈福大道 邮编:526100 电话:0758-8387822 传真:0758-8387899 粤ICP备14100020号